购房者与开发商就退房问题进行沟通,如对方不同意,可考虑采取法律手段解决争议。根据合同规定,签了合同之后出现特定情况的可以退房,包括开发商未履行催告期限内的义务、将房屋抵押给他人或未经其他共有权人同意等。
首先,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尝试达成退房协议。如果对方不同意,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来解决争议。根据规定,签了合同之后出现以下情况的可以退房:
(1)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2)开发商把所售房屋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的;
(3)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或者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等等。
购房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购房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的理由,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遭受严重损失;双方协议解除;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在购房合同中,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任何一方都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此外,一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商品房,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同时,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前当事人所欠的债务,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期间当事人所欠的债务,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所欠的债务,均应由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购房人应先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尝试达成退房协议。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来解决争议。根据购房合同的规定,购房人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未履行合同中的义务,购房人遭受严重损失,双方协议解除,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所欠的债务由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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