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建税怎么写分录
1.提取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2.结转时借:本年利润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3.上交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贷:银行存款等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1)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除外)
(2)补交的税款
(3)免抵税额
二、注意的问题
1.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有:纳税人缴税的“非税”款项(滞纳金、罚款)、进口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2.作为计税依据的的“三税”税金只是看是否在本期缴纳,与税款所属期间无关。即查补税款也应作为计税依据。
3.免征或者减征“三税”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建税
4.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
5.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三、城建税计算公式
城建税核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为加强城市的维持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征收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其计算公式为: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应交营业税)×规定税率在会计核算时,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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