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分录怎么写
1、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扣缴该职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付工资帐户,贷记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帐户。
2、企业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情况:一是职工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企业只负有扣缴义务;二是企业既承担税款,又负有扣缴义务。
3、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费、财产租赁费时,一般由支付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人扣缴税款,并记入该企业的有关期间费用帐户。
4、企业在支付上述费用时,借记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经营费用、应付利润等帐户,贷记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现金等帐户;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帐户,贷记银行存款等帐户。
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1、企业发放的差旅费津贴不超过各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企业能够证明其自行应建立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差旅费津贴标准符合企业实际经营需要的,在标准内实际支付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津贴允许税前扣除;
3、纳税人按照所在单位规定的标准取得的差旅费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在单位没有相关规定的,按各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差旅费津贴标准执行;
4、税务机关直接规定明确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差旅费津贴标准,超过部分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法律法规
《税法》第六条第二款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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