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宗庆后”商标异议案
异议人: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安徽省涡阳县皖炉酒业有限公司
被异议商标:第1623365号“宗庆后”
1、当事人的主张
异议人的异议理由:“宗庆后”是异议人的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国家和社会给了他许多荣誉。宗庆后先生当选了浙江省、杭州市人大代表,1993年被授予“五一劳动奖章”,1995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1994年被授予“中国食品工业优秀企业家”称号,1996年被授予“全国优秀企业家(全球奖)”称号,1999年荣获“中国饮料工业突出贡献奖”,1999年再次被授予“中国食品工业优秀企业家”称号。随着异议人“娃哈哈”商标的驰名和媒体对宗庆后先生的大量宣传报道,宗庆后先生已成为社会公众人物。被异议人在“饮料、矿泉水”等商品上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宗庆后”侵犯了宗庆后先生的姓名权。
2、商标局审理与裁定
全文3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