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对审判级别管辖的规定的特点
时间:2023-04-25 10:13:12 17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审判级别管辖的规定的特点是:

(1)既考虑案件的性质,也考虑刑期和社会的影响。

(2)绝大多数案件的第一审由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而且主要是由基层人民法院审判。

基层人民法院具有同犯罪地接近,便于查对核实证据,便于群众参加诉讼等有利条件,所以大量的普通刑事案件第一审的任务,主要是由基层人民法院承担。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主要是负责审判监督。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要对全国各种法院实行监督,同时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还担负着死刑复核的任务。因此,它们不可能也不应当过多地承担对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审判。

(3)只对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而对其他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则比较概括。

《刑事诉讼法》这样规定的原因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已不需要再具体,同时也是为了给予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以更大的机动权。

(4)结合了原则性和灵活性。

一般情况下,各级法院都应按刑事诉讼法所确定的范围管辖,但在必要时,法律也允许变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全文49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死刑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新时间:2024-01-11 16:15:13
查看死刑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死刑 最新知识
针对刑诉对审判级别管辖的规定的特点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刑诉对审判级别管辖的规定的特点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