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虚勤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员工虚勤,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给予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解除)】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经证明不符合劳动条件的试用期;(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是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它将通过谈判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事先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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