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派出所
办理地点:死亡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期限:当场办结
办理所需证件
1、《死亡证明
2、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服务对象分类:个人,本国公民
申报条件: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办理流程:死亡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市区及县(市)城区派出所户籍业务正常受理,其他农村派出所可预约受理)
咨询电话
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
历下分局:85084060
市中分局:85084616
槐荫分局:85085054
天桥分局:85085678
历城分局:85086079
长清分局:85086582
高新分局:88871253
收费标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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