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扬州仪征一8旬老人将4名子女告上法庭。14日上午11时许,扬州市仪征法院在当地一村镇会议室内,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经调解,4子女分别向老人道歉,并承诺将支付赡养费用。
据原告刘老汉介绍,他和老伴共生育了两儿两女,子女们都已经独立生活,和老伴都81岁,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想不到如今子女都不关心也不赡养,只好到法院诉讼要求4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据了解,2013年9月原告刘老汉和魏老太所住的房子拆迁没有居住地,和两个个儿子商量后,刘老汉居住在二儿子家中,魏老太居住在大儿子家,因生病出现阵发性咳嗽、咳痰和大媳妇产生矛盾,老太就搬到二儿子家中和刘老汉生活三个月,二媳妇觉得俩位老人不应该有自己一家来承担赡养,和老人吵架之后将其赶出家门。刘老汉和魏老太只好在外租房居住生活。2014年3月10日魏老太因肺结水住院治疗,25日出院,5月28日再一次住院治疗。在住院期间四子女没有支付老母亲的任何医疗费用。两位老人多次要求四子女支付租房租金和医疗费用未果情况,5月12日向仪征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并于今年6月19日,向仪征市人民法院起诉四子女。
昨天上午,经法庭和村干部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还是达成一致协议。四个子女都表示原来的行为不当,向老人认了错。并且四个子女每个月向父亲按时支付房屋租金和医疗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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