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无奈上诉9个子女!俗话说,养小防老、多子多福,可事与愿违,年近八旬朱老汉生育了九个子女,却为自己的生计及医疗费烦恼,不得不把九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赡养,南汇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朱老汉的现有和今后的医疗费、每月的托老费860元,由九个子女平均分担。
去年11月,朱老汉因脑血管病住院,耗费的医疗费除去已报销部分外,尚有1.4万余元需自负。出院后,朱老汉入住了南汇区一家敬老院,预交了两个月托养费及押金共计3220元;另为治病还耗去交通费、必要的生活用品费等1000元,朱老汉的大多数子女已承担了大部分费用。而朱老汉因各子女承担赡养费不均,且个别子女尚未承担,再加之今后自己住敬老院之费用还未落实,故于今年2月诉至法院要求九个子依法承担自己的赡养费。
在法庭上,九个子女中,有的辩解自己已负担了,有的辩解自己是女儿应少负担,也有的辩解暂未承担,愿意依法承担。
法院认为,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扶助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之义务。朱老汉因年老体弱而丧失劳动能力,其提出的赡养请求合情合理,应予支持。朱老汉的九个子女都负有赡养的义务,从朱老先生的请求额及各子女的具体情况看,应以平均负担为宜。部分子女主张少负担赡养义务的意见有悖于法律精神,法院不予采纳。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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