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后车全责,但有例外情况。
追尾后车不负全责的情形:
情况1:前车在掉头的时候与后车发生追尾:两车并排同向而行,中间为虚线可以掉头或转弯,这个时候一车突然加速超前掉头,在掉头的过程中后车闪避不及与之发生碰撞。或者此时前车车主要负全责。如果两车位于同一车道上行驶,此时前车逐渐慢下来掉头理论上是不会碰到后车的,也不存在避让后车的说法,此时后车应该对追尾负责。除非前车是突然急刹掉头导致后车避让不及。
情况2:压实线时发生追尾:一般而言,只要是其中一方违反交通法规而导致发生碰撞,违反交通法规一方得负全责。所以如果前车因为压实线而违反了交通法规,哪怕是后车追尾之,也应该由前车来负责为碰撞损失埋单。如果双方都压实线违反交通法规则两车都有责任。
情况3:恶意加塞或恶意切线:如果恶意加塞而导致追尾,前车难辞其咎,可后车得有证据说明前车是加塞,又或者前车自己没有狡辩,坦白交待。除了加塞之外,恶意切线,也可以说是太过急的变线导致后车躲避不及的话,也应该是前车的责任,同样地,这个时候后车得有证据,证明前车的恶意行为。
情况4:后车从右侧超车后发生追尾:右侧超车后与后车发生追尾的话,前车得为追尾负责,而不是后车的责任。
情况5:前车突然急刹导致后车躲避不及而追尾:这种情况比较含糊,按理来说,道路上行驶车辆与车辆之间应该保持足够的车距,后车不能够跟前车太贴,因为要有足够的空间和时间来反应以防止意外的发生。虽然说实际上很多时候道路上行驶都不能够做到有足够的跟车距离,但要证明追尾是因为前车急刹的话,后车得拿出证据来。
情况6:前车溜车或倒车造成追尾:一些碰瓷党,在路口遇到红灯时他们并不是正常地把车停住,而是以缓慢的速度倒车并与后车发生碰撞来讹诈后车。此时,只有行车记录仪或者路边的监控能够帮到大家,没有证据证明前车溜车的话,后车就只能够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清。
情况7:因第三方导致的追尾:三车追尾事故中,前车恶意变线,中车紧急刹车,后车追尾中车,如果能够证明前车是恶意变线,那么中、后两车都能够躲过责任的纠纷。类似的情况还有其它,如因交通信号灯的故障突然转红灯而导致前车突然刹车,只要有足够的证据,那么交警部门也要负上一定的责任。
情况8:连环碰撞:一般连环碰撞的情况,如果最前面的一辆车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后车是一辆赔一辆,例如第二辆车赔第一辆,第三辆赔第二辆。也有比较特殊的情况,如果最后一辆车是先撞到前面一辆车,在作用力之下再一起撞到再前一辆车的话,那么最后一辆车是全责,要赔两辆车。
救护车抢行红灯撞小车侧翻引发事故负全责
4月18日晚21时左右,晋江交管一中队接到报警称:在南区灯控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救护车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救护车侧翻,有人员受伤。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发现,一辆救护车侧翻停在中间隔离带附近,与其相撞的一辆小车停在路中,民警立即前往查看人员受伤情况,发现救护车上两名乘客受伤,并将伤员送上随后赶到的救护车,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经民警现场勘查及询问,救护车驾驶员蔡某称:当时车上运送的是公司的一名员工,因员工癫痫症突发,赶着要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在经过南区灯控路口时,与小车发生碰撞。
随后,民警调取该路口事发时的监控录像,监控显示:当晚20时42分左右,蔡某驾驶救护车从世纪大道南区中学方向往宝龙城市广场方向行驶,当时南区灯控交通指示灯显示为红色,救护车没有停止而是继续前行;在行驶至南区灯控路口一半路程时与黄某驾驶的从长兴路往世纪大道方向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导致车辆侧翻,引发交通事故。所幸的是,救护车上的两名乘客为轻微伤。
该起交通事故中,救护车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抢行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需负事故全部责任。交管部门提醒:根据相关交通法规定,救护车辆在执行紧急救护时,道路上行驶时有优先通行权,其它车辆要避让救护车辆,但前提是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可行使优先通行,否则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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