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制度改革与买卖自由化
时间:2023-09-05 16:10:20 44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本文介绍了房改房的产权分类和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房改房可以进行买卖交易,但需要补缴土地使用金和征得原产权单位的同意。标准价产权房屋上市交易时需要征得原产权单位的同意,交易后其收益需按照比例进行分成。

房改房可以进行买卖交易。房改房的产权可以分为两类,分别是成本价产权和标准价产权。成本价产权房屋上市交易时需要补缴土地使用金,标准价产权房屋上市交易时需要征得原产权单位的同意,交易后其收益需按照比例进行分成。

房 改 房 能 否 买 卖 ? 需 要 补 缴 土 地 使 用 金 吗 ?

根据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房改房属于国家所有,也就是说房改房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因此,房改房能否买卖需要补缴土地使用金这个问题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所有权已经不属于个人。同时,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房改房等福利性房屋,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其房屋权属登记是无需办理的。所以,房改房买卖并不需要补缴土地使用金。但是,在买卖过程中,需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保障房屋权属的合法性和权益。

房改房买卖需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保障房屋权属的合法性和权益。虽然房改房可以进行买卖交易,但需要注意补缴土地使用金和征得原产权单位的同意。同时,对于福利性房屋,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其房屋权属登记是无需办理的。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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