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凭劳动关系合同和身份证办理提取;离职提取属于销户提取,即公积金账户本息足额;部分地区对离职提取有时间限制,如两年内不得提取;辞职情况属实,没有再就业,手续齐全,可以办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离职如何取公积金
离职后提取公积金的两种方式:
1、从原单位辞职后还是在当地工作没有离开原市,如果买了房子或者租了房子,可以凭买房或者租房合同申请提取;
2、从原单位辞职后没有离开原市,也没有新工作,并且近期不想工作,可以在本市申请注销帐号,领取公积金。
离职人员在提取公积金的时候需要提供: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3、单位出具的终止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提取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2、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进行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单位所在的地区不同,规定也有所不一样,根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提取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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