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土地征收批文的安置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没有土地征收批文的安置补偿协议是无效的。我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征地必须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的规定,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范,不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范。从严格管制土地用途和保护耕地的角度看,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若没有征地批文的,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应属无效。
二、征收集体土地国家赔偿土地标准是多少
征收集体土地国家赔偿土地标准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具体如下:
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
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
3.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二倍计算。
三、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款如下分配:
1.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分配;
2.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面向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分配;
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应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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