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置是否适合租赁合同
留置是不适用租赁合同的。留置权是严格的法定权,只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才能适用留置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肯定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这对于当事人来说就要清楚房屋租赁不适用留置,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相应的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租房没收到押金合同是否有效吗
承租人没有支付押金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租赁合同成立后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一)强制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如果对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经仲裁或诉讼确认后,申请法院强制对方履行;
(二)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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