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终结裁定书还能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执行终结裁定书范文格式
人民法院
()执号
申请执行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执行人:
(以上写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写明案由)一案中,(写明终结执行的事实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项(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增加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仅有一个被执行人的,写明:)终结()号案件的执行。
(本案有两个以上被执行人,仅有部分被执行人符合终结执行条件的,写明:)终结()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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