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子女投靠父母入梅州户籍?
(一)准迁条件:
凡与父(母)分居两地的未成年子女或在校学生,均可申请投靠父(母)入户;
(二)办理程序:
1、前往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市内不改变户口性质的迁移可直接到县级户政部门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往办理;
3、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4、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三)审核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子女和父、母的《户口簿;
3、父、母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4、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权威证明;
5、属在校学生的由所在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6、其他证明。
(四)办理时限:
从受理申请日起,在50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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