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身边无子女照顾的可投靠成年子女
申请条件:
父母身边无子女照顾的可投靠成年子女
申请材料:
1.父母原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本市、县范围内无子女照顾的证明
2.双方《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身份证
4.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5.父母《结婚证
6.《房产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办理流程
1、预约
2、申请
申请人到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户籍窗口审核办理或签发《户口准迁证
3、办理
落户地派出所窗口落户
办理时间:
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办理部门:
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户籍窗口审核办理或签发《户口准迁证,落户地派出所窗口落户。
收费标准:
1.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准迁证工本费每张3元,迁移证工本费每张3元
2.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工本费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40元)
备注:年满16周岁以上人员户口变动的,需交身份证标准照片一张。
办理地点
鼓楼区洪山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38号
电话:0591-83713451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鼓楼区鼓西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27号
电话:0591-87553330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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