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立案需要法律规定的材料,身体受到损害后可以申请司法鉴定,我国对于伤残鉴定规定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明确详细的规定了事故后进行伤残鉴定的标准,符合伤残标准的可以按照标准向行为人或者侵权人请求赔偿损失,伤残鉴定必须是专业的司法机构认定的。
一、人身损害赔偿怎么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提起此类诉讼,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一)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
(二)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
(三)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
(四)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
(五)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发票,出租车费一般不予赔偿。
(六)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而被告主要是提供反驳原告事实和理由的证据。
二、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标准
(一)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二)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三)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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