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
房屋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房屋他项权证内容包括了: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
二、房屋他项权证能当房证吗
房屋他项权证不能当房产证。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
而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三、房屋他项权证由谁保管
房屋他项权证是银行保管的,盖好抵押章后不动产权证会交还给购房人,他项权证由银行留存。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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