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内容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转正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
关于修改《深圳市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高校毕业生初定职务问题的通知
关于机关新录用人员职务确定及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数量及方式(暂无相关内容)
条件一、试用期满;二、经组织考核合格。
申请材料一、单位提请转正报告;
二、个人转正申请;
三、《考试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此表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业务时由系统自动生成);
四、公务员初任培训合格证书。
申请表格
申请受理机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
决定机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程序一、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满,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转正申请。二、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员进行考核鉴定。三、考核鉴定合格并同意按期转正的,由用人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呈送转正审批材料。四、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在《考试录用公务员审批表》上签署转正意见。五、用人单位将《考试录用公务员审批表》和个人转正申请存入本人档案。
时限1个工作日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暂无相关内容)
法律效力(暂无相关内容)
收费免费
网上受理(暂无相关内容)
状态查询联系电话0755-82001713、82001783
标准规范:
统计数据:
名单名录:
全文5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