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法律允许的。并不是土地使用权可否作价入股,而是某单位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价投入另一的行为是否属于转让。如果属于转让,那么,就必须遵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25%投资比例的规定。如果不是转让,那么当然也没有25%比例的限制。
以土地作价入股公司的步骤是什么
以土地作价入股公司的步骤如下:
1、注册资本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资;
2、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公司对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后,有可能确定自己股份的大小;
3、以公司名义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
4、注意非货币性财产的比例。
法律规定,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应当评估和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价格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全文4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