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土地类型是什么
时间:2023-02-24 18:43:08 33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

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按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法律允许的。以上咨询的问题关键并不是土地使用权可否作价入股,而是某单位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价投入另一公司的行为是否属于转让。如果属于转让,那么,就必须遵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25%投资比例的规定。如果不是转让,那么当然也没有25%比例的限制。

按照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出售、交换、赠与的行为。

某单位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实际上是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资本,投资(转让)于其他的股份制企业,企业的身份因之由原来的土地使用权人(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除外)转变为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并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分红和享受其他收益。

因此,只有满足《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25%投资比例的要求,才能办理作价入股手续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过户到股份制企业)手续。

实践中,各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也都是把作价入股作为转让的一个特殊类型来办理的。

一、土地使用权出资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区别

1、两者本质不同

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国有企业改革特有的一种土地处置方式,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到改革后的新设企业。

2、两者土地使用权持有者不同

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形成的国家股股权由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

3、两者土地使用权的权力不同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企业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而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这四种方式。而与此相对应地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承租土地使用权以及作价出资或入股土地使用权这四种类型。

发起人出资成立公司他们是最初的股东,这种情况下叫出资,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以财产权置换股权,入股时公司一般已经存在。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土地使用权 最新知识
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土地类型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土地类型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