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居双方之间财产分割纠纷。处理这类纠纷,可按双方分别所有来处理,即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无法认定归属的则由双方平分。
2、同居双方之间财产赠与导致的纠纷。本类纠纷有两类情形:
一是赠与行为发生后,一方又反悔而产生争议。该项争议可直接适用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
二是一方赠与行为发生后,由于本人生活或对家人的扶养出现重大困难时,如赠与方丧失劳动能力,本人或家人主张撤销赠与而与受赠方发生纠纷。
对于这类纠纷有两种思路,一是按赠与合同之规定;二是按有利于赠与方来处理。
夫妻财产纠纷归属的问题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1、夫妻财产的归属可以双方约定;
2、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收入、经营收入、投资的收益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的婚前财产和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个人财产。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全文6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