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和备案的区别
时间:2023-06-23 11:52:29 24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个是设定权利,而备案并没有设定权利,而是本来就有,进行程序上的登记而已。

一、普通债权质押设定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设定普通债权质押的条件如下:

1、质押人与质权人签订书面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

2、应当公布权利质权的设定,以一定方式向外界展示权利质权存在的事实,使他人知道,防止第三人受到不知情的不利后果;

3、质押人应当向质押债权的债务人发出通知,通知第三债务人质押债权的事实,明确质权人有权保全质押债权。

二、一般借贷的担保有什么方式

为了确保贷款的安全回收,最好能有可靠的担保,一般借贷的担保有以下三种方法:

1、取得抵押权。由借款人提供不动产,为贷款人设定优先受偿的物权,并至地政事务所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

2、取得质权。由借款人拿动产或权利(如珠实、古董;股票、公司债券等)给贷款人作担保;

3、找连带保证人。在契约上注明“连带保证人连带保证借款人切实履行贷款契约各条款之约定”,并由连带保证人在契约上亲自签名盖章。

三、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怎么区分

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按如下区分:

1、网签是指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了管理需要,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房产局的网络化管理系统与交易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网上进行公布的行为,用户可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

2、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3、网签和备案都是行政管理行为,一般情况下不能对抗第三人。而预告登记具有物权效力,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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