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影楼摄影师在判断作品归属权时的依据。拥有著作权的个人是作者,而创作作品的公民则被称为作者。演绎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作者,但作者只对演绎部分享有著作权,对原摄影作品不享有著作权。合作摄影作品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影楼摄影师在判断作品归属权时,依据的是:拥有著作权的个人是作者,而创作作品的公民则被称为作者。演绎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作者只是对演绎部分享有著作权,对原摄影作品不享有著作权。合作摄影作品,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摄影师作品归属权判定依据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摄影作品的著作权由摄影师享有。这意味着摄影师对自己的摄影作品拥有完全的著作权,可以自由地决定是否公开、发表、出版、发行、出租、出借、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上述权利。当然,摄影师也应当尊重他人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者与他人的著作权产生冲突。因此,在摄影师作品归属权判定上,应该以摄影师享有完全著作权为依据。
影楼摄影师在判断作品归属权时,应该以摄影师享有完全著作权为依据。摄影师对自己的摄影作品拥有完全的著作权,可以自由地决定是否公开、发表、出版、发行、出租、出借、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上述权利。当然,摄影师也应当尊重他人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者与他人的著作权产生冲突。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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