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押金收据,出租方找其它理由不退押金怎么办?
有押金收据,出租方找其它理由不退押金的,具体的处理方式要根据原因的合法性。最常见的理由是“房屋或屋内物品损坏要赔偿!”对此日常使用的正常磨损,不必赔偿。确实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应该根据实际损失赔偿。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双方最好注意在承租房屋及退房交接时,对于承租物存在的问题在双方合同上作标注,或以拍照、录像等方式保留证据。
对于是否有损坏、损坏原因是什么、损失数额是多少,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诉到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二、出租方有理由不退押金的情形有哪些
出租方有理由不退押金的情形如下:
1.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这种情况下,租客可以与房东协商,就租房期限及价格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
2.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房东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租客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
3.租客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如果承租期间因租客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应当将毁坏物品修复或向房东进行赔偿。
4.租赁合同期满,租客未履行责任的,房东有权扣押租金,扣押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如果不够支付的再向租客索赔。
三、出租方不退押金找谁投诉
出租方不退押金可以找房管所投诉。还可以申请仲裁,实在不行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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