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而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依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职工均应参加工伤保险,且由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其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按规定进行支付,但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
一、公司解散如何赔偿工伤员工
企业破产时,工伤职工可以预先申报工伤,在破产清算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未购买工伤保险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承担支付全部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兼职员工出工伤是否公司要赔偿
就兼职人员的工伤赔偿应当向谁主张的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也已明确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如果兼职的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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