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本级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
时间:2023-06-09 17:54:31 25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因工程亏损,承包人陶某拒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最终承包人因涉嫌触犯《刑法》相关规定,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记者12月25日从宁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获悉,这是《刑法修正案》实行以来市本级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

承包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立案

11月19日,张某等28名农民工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称在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德阳光园II标段项目泥水施工中被欠工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于当日立案查处。

经过调查,2013年1月,项目部已将该标段泥水承包给黄某,并在11月11日签订了承包合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介绍,黄某在泥水分项项目施工开始时,将其转给陶某,之后都是陶某组织工人进行施工,也是由他和项目部进行工程结算。2013年1月至2014年11月,陶某在项目施工中,共向项目部领取了工程款6763747元。按照合同约定,项目部已足额向陶某支付了泥水工程款。从工程结算单、承包合同等情况看,陶某所领到的工程进度款足以支付其班组农民工的工资,不应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说。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11月28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法向陶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其在七日内付清所拖欠工人工资,并于当日送达被调查人,但被调查人在规定时间内仍拒不支付。我们和陶某联系时,他一直拒不支付工资,给的反馈就是反正我没钱,要坐牢我也只能去坐牢。由于陶某的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市公安局。目前项目部已向总公司申请了工程款,将于近期先行垫发所欠工人工资。工作人员说。

被欠薪应及时投诉

截至11月底,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589件,涉及人数6656人,追回拖欠工资7859万元。据了解,2011年5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用人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上升到刑事犯罪的高度。2013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随之公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者遇到拖欠工资时,应尽早进行投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提醒,劳动者要注意保存好工资条、结算书、承包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相关部门查明案件事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遭遇欠薪时可拨打2822412劳动保障投诉电话或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欠薪或其他合法权益被损害,必须在2年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劳动报酬 最新知识
针对宁德市本级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宁德市本级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