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可以重新鉴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司法鉴定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XXX
被申请人:赵X
申请目的:依法对湖州XX司法鉴定所对被申请人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一)湖州XX司法鉴定所并没有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对被申请人进行鉴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
1、湖州XX司法鉴定所接受被申请人委托作出司法鉴定书违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第十四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湖州XX司法鉴定所没有接受司法机关的指定,在被申请人还没有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为其进行鉴定违法。
2、湖州XX司法鉴定所并没有要求被申请人重新拍片确认伤情,依据鉴定前一年多的X片及CT片作出鉴定结论违法。
根据被申请人第一次诉讼时提供的证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八医院于2009年6月4日开具的《出院小结》中关于出院情况的记录:“患者无不适,精神、食欲、睡眠好,大小便正常。查体:体温正常,右腕活动好,双足跟部切口愈合好,术后摄片示:双侧根骨骨折术后,位置好,跟距关节面平整,跟骨结节角基本恢复。”由此可以看出,被申请人经过住院治疗,伤情已经基本恢复,各项检查状况良好,不存在留下伤残的可能或隐患。并且,在被申请人起诉申请人的第一次诉讼中被申请人已可以正常行走,并多次到庭参加诉讼。但是,湖州XX司法鉴定所在鉴定意见书的检案摘要部分中,仅仅只引用了前述出院小结中入院时的伤势情况作为进行鉴定的依据,而回避了出院时的情况记录。这显然是断章取义,回避了被申请人已被治愈的事实,由此做出的鉴定结论怎么可能权威和准确呢?所以,杭州XX司法鉴定所应当要求被申请人重新拍片,并根据恢复情况作出鉴定结论。
(二)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湖州XX司法鉴定所即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协商确定的,亦非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指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的公正,特申请重新鉴定,望批准。
此致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10年X月X日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