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您在离开公司之后的连续半年里,依然有权利就公司没有和您签定劳动合同这一违法行为提起法律诉讼。如果雇主从你进入公司开始工作算起到第超过一个月,但是还不到一年这个时间范围内,仍然没有和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话,他们是需要每个月赔偿给你双倍工资的,并且还得要和你再次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假如你对这份书面合同并不感兴趣,继续拒绝和雇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雇主是必须要以书面形式告知你他们将停止和你之间的劳动关系,还得依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赔偿给你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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