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同时领取。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保险参保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女职工产假的生育津贴:顺产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个月标准发给,难产按三个半月发给;晚育的女职工按四个月标准发给;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在上述基础上增加半个月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顺产按照全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一个半月的标准支付,难产按照4个月的标准支付。
符合计划生育条件因故引产(7个月以上)的按正常顺产标准支付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八条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应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的生育保险基金专户。银行应按照城乡居民个人储蓄同期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转入生育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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