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拆迁时如劳动合同还能履行的则无需向员工支付补偿。若因工厂拆迁,工厂以此解聘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中“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工厂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解除时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工厂拆迁不办了怎么补偿工人
工厂拆迁不办了,要按照工人在工厂的工作年限作出补偿。工人在工厂每工作满一年,工厂就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对工人的补偿。工人在工厂的工作时长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那么就需要按照工人一年的工资来进行计算。工人在工厂的工作时长不满六个月的,那么工厂要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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