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和婚后加女方名字当然是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权属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婚前个人财产加上婚后配偶姓名,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赠与配偶。所以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买房,房款全部付清,则视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如婚前支付首付,办理剩余抵押贷款,房产证上有一方(或加父母)姓名的,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取得房产证后支付的抵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开。
婚前财产婚后卖了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计算期间,起算日期是从结婚登记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结束。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形:
(一)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三)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四)婚前财产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或者房产所有者婚前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卖掉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全文7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