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某些产品存在瑕疵导致了他人的财产受到损害,那么该侵权行为者有义务将受损财产恢复至原貌,或进行相应的折价赔偿。
对于因此而承受较大经济损失的受害者来说,侵权行为者应为所造成的全部损害承担经济责任。
在索赔途径的选择方面,当因为某些产品存在瑕疵而引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之后,受害者可优先向产品的制造者提出赔偿要求,同时也具备权力向产品的销售者寻求民事救济,这意味着受害者在行使索赔权利时享有选择的余地。
然而,作为被索赔的另一方,无论是产品的制造商还是销售商,他们都必须率先承担起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
倘若导致损害的直接原因,系产品制造过程中的质量问题,那么产品的销售者在先行给予受害者适当赔偿之后,还有权向产品的制造商进行后续追偿;
反之,如果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系产品销售环节中出现的问题,那么产品的制造者则不可推卸地要在第一时间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同时还拥有向产品销售商追加赔偿的法律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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