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管理科备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公司章程;(三)验资证明;(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五)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临时资质证书。“临时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一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延长临时资格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2年。
自收到临时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没有开发项目的,临时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不予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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