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转让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机关的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二、房地产转让规定是怎样的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三、房地产转让
(一)房地产转让主要方式
1、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必须注意,城市房地产买卖中的地产只能转移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国家。
2、房地产赠与:城市公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赠与;土地使用权的赠与也不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
3、其他合法方式:①以房地产作价人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②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届发生变更的;③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④以房地产抵债的;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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