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营业执照经营的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因主体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合同。但根据公平的原则,无营业执照经营的单位被依法处理的,该单位的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仍应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怎么举报无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由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理的,如果发现有无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的,可以向所在地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拨打当地的1231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还可以通过当地的县长热线进行举报。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和第五十八条规定,工商机关应当将举报处理情况告知具名的举报人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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