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残疾人奖励
1、参加区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获奖的残疾人,可获一次性奖励3000元。
2、参加省级或市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获奖的残疾人,可获按省或市奖励标准给予1:1的配套奖励资金。
3、参加国际性或全国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等称号的残疾人,可获一次性奖励5万元。
备注:对残疾人竞赛选手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者,可按有关规定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
表格下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奖励相关表格
温馨提示:
1、以上项目所指的残疾人是指符合法定劳动年龄、有就业意愿、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的顺德户籍残疾人。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在受理期内前往所在镇街人社局、村(居)咨询办理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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