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
期限初审五个工作日
收费
标准暂无收费
申办
资格1、属于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生产性项目;
2、采用国际先进和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3、产品质量、技术性能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4、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虽不生产有形产品,也可申请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
所需
材料1、《先进技术企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到审批单位领取);
2、企业成立的批文、合同、章程复印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印件、批准证书副本2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准后退回企业)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最后一期验资报告及考核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5、《联合年检报告书》;
6、企业生产线验收合格报告、主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证明,能够证明企业先进技术和设备的相关资料、企业主要产品质量指标资料一式三份;
7、技术先进企业确认书及其原件。(考核)
办事
流程1、区外经贸局初审;
2、区外经贸局报市外经贸局,由市外经贸局会同有关技术部门进行鉴定及综合评估;
3、合格者授予技术先进企业证书。
办事
依据广州市外经贸局外资管理处编印《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业务手册》第10、11、12、13页。
表格
下载暂无
备注1、合同和章程发生变更的应同时报送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以及修改后的合同和章程,若有增、减资的应提供验资报告。
2、参加考核的年度亏损企业必须说明亏损的原因,以及下一步整改意见。
全文55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