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性质的房屋不能出租
有以下性质的房屋不能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租房合同无效的8种情形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5.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7.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8.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们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经济适用房能不能出租
经济适用房在没有获得产权的情况下是不可出租经营的,经济适用房出租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损害没有住房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购买权和居住权。
但满足以下条件是可以出租的:
1.个人居住经济适用房不足5年,不得对外出租,购买人因特殊原因转让经济适用房的需按照当地政府原价、折旧及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2.购买经济使用房满5年,转让要按照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比例向经济适用房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支付比例由当地政府规定,政府可优先回购。
3.购买经济适用房所有人按照当地政府相关规定缴纳相关土地收益款,可以取得经济适用房完全产权。
全文7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