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人身关系包括的内容如下:
1、夫妻双方地位平等、独立;
2、夫妻双方都享有姓名权;
3、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
4、夫妻双方的人身自由权;
5、夫妻住所选定权;
6、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7、计划生育义务。
离婚对夫妻人身关系的影响如下:
1、结婚自由权恢复;
2、扶养关系终止;
3、法定继承人资格丧失;
4、代理权的消灭;
5、同居义务消灭;
6、姻亲关系消灭。
一、婚后共有财产该怎么认定
婚后共有财产的认定: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是夫妻双方或一方获得的财产,不仅包括夫妻通过劳动获得的财产,还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除外;
5、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处分共同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同意;
6、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别人故意破坏夫妻关系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3)、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5)、其他的情形。3、按照前述的分析,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间经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间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差异太大,或者婆媳关系不合,象这样的情形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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