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人身关系的定义
夫妻人身关系的定义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夫妻人身关系的主要内容
1.夫妻地位平等,独立;
2.夫妻双方都享有姓名权;
3.夫妻忠实义务;
4.夫妻双方的人身自由;
5.夫妻住所选择权;
6.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三、如何区分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性质不同
人身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属性。
财产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即在法律上被确认的所有制关系。
2.客观关系不同
生产关系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关系。
财产关系是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来源不同
生产关系是自然人基于相互间的人格和身份而产生的相互关系。
财产关系由经济基础即生产关系所决定,受国家法津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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