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误诊找医院什么部门解决
面对误诊情况,找医院的医务部(处、科)或医疗投诉办公室反映情况,要求立即解决,这些部门会负责接收投诉,并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以防止证据被篡改或销毁。
患者及家属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如病历、检查报告等,以便医院能够全面了解情况,进行公正、客观的调查处理。
二、误诊后如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误诊后,若患者及家属对医院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鉴定:患者或患者近亲属可向医院所属的区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首次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2.提交材料:申请鉴定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病历资料、诊断证明等。这些材料将作为鉴定机构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程度的重要依据。
3.鉴定过程:鉴定机构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可能要求双方当事人到场陈述意见。专家将根据医学知识、诊疗规范及实际情况对医疗行为进行全面评估,最终作出鉴定结论。
4.处理结果:根据鉴定结论,患者及家属可与医院协商解决纠纷。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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