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45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2、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4、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南京人才落户政策什么时候截止
1、有效期至2020年2月29日。南京市人才落户政策即《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确定的人才落户新政从2018年3月1日执行,原定试行1年,到2019年2月28日后失效。后根据南京市公安局发布最新通知,《实施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
2、据了解,《实施办法》确定的人才落户新政从2018年3月1日执行,原定试行1年,到2019年2月28日后失效。不过,南京市公安局发布最新通知,《实施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根据人才落户政策,以下人员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8〕1号)第八条及《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21〕1号)第十五条规定,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努力打造国际化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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