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2条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1条规定女职工的产假期按下列规定执行:
1、怀孕未满12周流产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指定医疗机构的证明和其他相关规定,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怀孕12周以上28周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的产假。
2、正常分娩的,享受90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
3、怀孕28周以上早产或者超期分娩的,视为正常分娩。
4、分娩时遇有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5、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湖北同时规定,甄别性别的会被罚款
第42条规定,当事人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或者符合本条例规定妊娠,但进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超生的还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计生条例》规定,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重婚生育、有配偶与他人生育的,对重婚者、有配偶者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生育条件,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违法生育处理,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2022年湖北产假多少天
2022年湖北产假158天。除了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以外,额外增加的产假由原来的30天调整为60天,另外,如果有难产情况的话,还会再增加15天产假,如果有生育多胞胎的情况的话,每多生育1个就增加15天产假,所以产妇休产假的时间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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