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保险费和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比例分别为8%,0.5%和7%。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缴纳6%,职工个人缴纳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税前列支,不计征税费)。大病医疗保险费和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
一、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标准是多少
医疗保险缴纳标准如下:
1、职工个人缴费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2、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3、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4、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
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按8%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为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纳,以本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10%的比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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