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满足基本条件才可以去申请: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流程
1、申请:一旦申请开始,申请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证明材料提交申请点;也可以带上相关的纸质材料,直接到市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提交申请。
2.初核:主城区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社会保险、税收、婚期等情况的初审工作。
3.复审:随后,市住房保障机构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4.摇号:对于公租房的配租主要通过摇号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组织进行。摇号前,摇号系统会经公证机构公证。摇号过程会接受市监察部门、公证机构、新闻媒体及申请人代表监督。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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