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如何申请贷款?
安置房申请贷款的流程如下:
1.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填写纸质申请表,同时递交相关证明资料;
2.银行在经历调查、审理流程后,审批通过后签订受理相关合同;
3.持资料前往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完成后在房管局办理抵押预告;
4.银行签贷款合同,银行人员去房管局拿取抵押预告;
5.银行放款,借款人根据合同约定按期足额还款,直至款项结清。
二、安置房申请贷款有哪些条件?
安置房申请贷款的条件有: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
3.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动迁安置房贷款办理条件
对于动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可能有所不同。
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参考以下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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