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逃避缴纳税款的立案追诉标准:
时间:2023-08-17 04:20:24 33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4、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公安机关在侦查工作中,发现了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已涉嫌犯罪,直接立案侦查的;

(2)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达到立案标准规定的数额、比例,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处理、处罚决定后,纳税人逾期仍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税务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纳税人才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和罚款的;

(3)在税务机关检查过程中,纳税人拒不配合、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税务机关通过其他途径查实了纳税人的部分逃税行为已涉嫌犯罪,但又无法对全案作出处理决定,税务机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

逃避缴纳税款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二)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全文8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纳税申报 最新知识
针对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逃避缴纳税款的立案追诉标准: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逃避缴纳税款的立案追诉标准: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