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立案追诉标准里有故意伤害吗
在刑事司法领域,故意伤害案件的立案和追究法律责任的具体准则是基于行为人蓄意实施伤害他人之行为这一主观心理状态,并且须达成一定程度的损害结果。
这个损害结果通常设定为受害者受到了轻伤乃至更重的伤害等级。
当故意伤害他人人身安全时,应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若犯罪情节更为恶劣,导致受害者受到重伤,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死亡或者采用极端残忍手段致使受害者遭受严重残疾,那么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罚。
对于本法典中另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则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罪立案了可以要求抓人吗
立案之后,警方何时展开抓捕行动,需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其具体内容如下:在立案之后,若已掌握相关线索,同时明确知晓犯罪嫌疑人的确切所在地点,那么便可立即实施抓捕行动。
若要执行逮捕,必须向当地检察院提出申请,由该机构对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请求进行严格审查,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做出批准逮捕或驳回申请的决定。
当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之后,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自行决定何时采取抓捕行动,并无具体的时间限制。
通常来说,在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启动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于看守所之中。
在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之后,首先会对其实施刑事拘留,随后在30日内将其转为逮捕状态。
关于派出所报案后的立案时间问题,一般而言,公安机关会在七天之内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在接到犯罪线索之后,公安机关需要先行进行审查,然后再决定是否正式立案。
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差异,会有相应的规定。
对于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如涉及到需要查证的犯罪线索,立案审查期限则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对于群众上门报案的情况,公安机关应当时刻进行接报案登记,现场接收证据材料,并当场开具接报案回执,告知报案者如何查询案件进展情况以及查询途径。
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如果决定不予立案,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如对不立案决定持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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